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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单考单招录取实施方案

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
考试单考单招录取实施方案
甘肃新东方高级技工学校
一、招 生 对 象
已经参加2023年我省高考或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可参加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以下简称“单考单招录取”)。
二、考 试 科 目 与 方 式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测试
1.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以2023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成绩为准。
2. 未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人员,由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由招生院校结合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按照学生意愿和特长,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各高校可针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考生制定专门测试办法,以提高体育、艺术特长考生报考普通专业的积极性。
三、报 名 与 考 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所有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35号)执行。其中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5日,报名地点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另行报名。
考生报名并提交后,打印《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6),一式三份。
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确认。应往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所属人社部门统一确认。下岗职工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确认。退役军人报名资格由考生落户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二)考试
单考单招招生考试由考生所填报志愿院校组织,考试须于8月23日至25日完成。
四、体 检
单考单招考生体检工作由考生录取院校负责实施。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院校可凭体检结果按照招生章程专业受限要求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内部调整。体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4 号)规定执行。《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由招生院校负责装入学生档案。
五、志 愿 填 报 与 录 取
(一)志愿设置
单考单招录取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二)志愿填报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20日至21日。
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下,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和录取方式,于8月26日前完成录取,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参加过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报考院校2023年高考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普通类分文、理类,中职升学考试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八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由招生院校线上择优录取,其中在高考R段录取过程中第一次投档及两次征集志愿投档均未满额的院校除外,高校名单在填报志愿前公布。
2.参加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附件:报名登记表
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考生报名登记表
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1.“资格类别”栏。指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
2.“科类”栏。分为文史类、理工类,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选择。
3.“身份证号”“邮政编码”栏。考生将自己的身份证号、邮政编码按左对齐(依照从左至右的顺序,数字之间不允许有空格出现)填写在方格内。
4.“毕业类别”栏。分为普通中学、中等师范、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其他中等专业学校及中等学历教育毕业、其它等六类。
5.“考生类别”栏。考生户籍是城镇的,应届生填城市应届,往届生填城市往届;户籍是农村的,应届生填写农村应届,往届生填农村往届。
6.“通知书邮寄地址”栏。此栏专为邮寄考生《录取通知书》设置,填写务必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书写错误造成投递失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联系电话”栏。联系电话是招生录取的重要联络途径,务必填写畅通电话。
8.“部门资格审核”栏。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确认。应往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所属人社部门统一确认。下岗职工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确认。退役军人报名资格由考生落户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9.“户籍审核”栏。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考生的户籍信息,并核实是否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10.《报名登记表》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如因报名信息错误或不诚信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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