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教育)司,相关行业协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要求,决定对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进行修订,现征求专业目录修订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本地区技工院校根据专业建设工作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增、调整专业建议。由各技工院校参照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体例,填写专业目录修订建议表(见附件),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教育)司、相关行业协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根据近年来国务院公布的与本部门、行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计划)中的技能人才培养要求,提出相关修订建议,并填写专业目录修订建议表。
三、《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2020年度增补专业方向》以及专业目录修订建议表电子版可从中国技工教育网(http://jg.class.com.cn)下载。
四、请于10月20日前将专业目录修订建议表及相应电子版报我部教材办公室。
联 系 人:武宸妤 王俊峰
电 话:(010)64961884,64961892
传 真:(010)64911344
电子邮箱:1033839314@qq.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邮 编:100029
附件:专业目录修订建议表.docx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