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园长话“新法”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关乎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幸福与民族未来的奠基工程。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5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一起来看全省推广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
以法为基履行教育主管职责以规为尺维护和谐学前生态
榆中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永鹰
家园共育是推动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桥梁,当下幼儿家长群体中蔓延的过度教育焦虑,正影响孩子身心健康与家庭和谐。作为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遵循,通过制度设计,构建多方协同机制,系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全力营造优质学前教育生态。
一、依法完善制度,筑牢基层管理体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我县研究制定了3至5年家庭教育规划,充分发挥教育、妇联、社区等部门职能,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网络,每年定期组织幼儿园保教人员参与社区服务,开展“爱心小行动”“环保手工坊”等亲子体验活动,科学引导家长积极参与社区和幼儿园组织的社会活动。成立各部门参与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建立家长职业资源库,征集医生、警察等家长担任幼儿园安全健康顾问,每学期指导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健康管理等活动两次以上,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健康成长。针对家长关注的育儿难题,积极推行家园共育“线上+线下”双轨沟通模式,开通家庭教育热线、设立家长接待日,帮助家长随时获取园所动态,“一对一”提供育儿指导解惑,促进家长依法履行抚养与教育儿童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环境。
二、深耕家园共育,化解家长教育焦虑
指导全县幼儿园制定幼儿家长公约,成立家长膳食监督委员会、家委会、伙委会,充分赋予家长参与管理、监督的权利,激发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积极性。定期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日常保教活动,通过“志愿助教、家园种植、游戏互动、亲子活动设计”等沉浸式体验活动,让家长直观了解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促进家长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育理念的认同感,有效缓解家长对幼儿入园的焦虑,不断提升教育满意度。特别聚焦单亲家庭、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针对性建立专项帮扶长效机制,组织党团员教师开展以“一次家访探需、一次谈心交心、一次慰问送暖、一次纾困解难”的“四个一”活动,为全县特殊儿童家庭撑起“关爱之伞”,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三、强化多方监管,净化教育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要求学前儿童“零起点”教育,明确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对学前儿童开展全日制或半日制培训,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教授拼音、识字、计算等小学课程。国家“双减”政策也明确禁止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县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通过跨部门联合执法,对市场推广幼儿园人手一册教材、教法“小学化”、隐形变异培训等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做好市场长期有效的监管,同步加大对社区科学育儿的宣传力度,有效遏制学前教育阶段违规办学现象,推动全县学前教育生态不断向上向好。
四、推动双向衔接,护航幼小科学过渡
注重创新“幼小衔接”实施路径,鼓励幼儿园教师做好每日室内外自主游戏、“一对一”倾听、集体讨论等以儿童为主体的一日生活和教育活动,提升幼儿自主学习能力,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推行小学教师驻园制,两周安排小学一二年级教师参与一次幼儿园教学,推动学段自然衔接。健全“幼小衔接”督评机制,建立小学一年级新生教学进度动态监测制度,有效调控教学节奏和方法,提高新生学习效果,推动“幼小衔接”常态化、制度化。为进一步帮助儿童做好身心和学习生活方面的入学准备,在部分小学一年级试点,实行半学期学生自带早餐制度,缓解儿童入学初期的身心不适应现象;推行“30+10”课堂教学模式(30分钟系统学习+10分钟互动游戏),帮助学生适应小学生活。同时,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方式,深入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方面的困惑,精准提供指导,促进家园高效沟通,形成教育合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来源:榆中县教育局、甘肃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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